[点晴模切ERP]SAP业务蓝图解析:跨公司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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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场景 跨公司采购不同于公司间采购,在跨公司采购业务中,采购方和收货方不同,比如在集团企业中,为了获得谈判优势采取集中采购方法,由贸易公司统一对外采购,但收货方是集团内的其它公司。或由设在经济特区的贸易公司负责境外采购,但是收货方是内地工厂。 能力定义 定义“跨公司采购”能力域。 此能力属于集团公司管理范畴,或是贸易公司管理范畴,不在收货公司的管理范畴内。 流程定义 基于不同的操作模式选择,存在两种不同的流程。 模式一:两次采购 首先由贸易公司发起一次对外的采购行为(普通采购),之后由收货方向贸易公司发起二次采购行为(公司间采购)。 两次采购行为独立管理,但可作事件触发和数据关联。 模式二:一次采购 基于贸易公司的一个采购订单,设置收货方与采购方不同(采购方体现为采购订单的下达方和发票校验方)。采购订单的采购组织是贸易公司A,但订单中的行项目的工厂属于收货方公司B。A公司在做发票校验的同时,产生(手工或自动)与B公司的往来会计凭证。 如果公司间往来凭证能自动产生,显然模式二较好。 下面的分析基于模式二。 数据定义 采购订单中的行项目的工厂定义为B公司。【业务记录规则】 定义公司间清账科目(如果是集团内统一一套ERP系统,则只需一次性定义,否则需要在贸易公司和收货公司分别定义)。【主数据】 注: 上述数据定义是在一般采购管理数据基础上的新增内容。 业务记录规则作为能力要素中的流程处理中的数据规则。 另外,如果要做能力单元分解,则需根据分解依据定义采购范围或供应区域等信息。 能力单元分解 跨公司采购能力可否拆解到能力单元? 这可从对委外加工能力的拆解上做对比分析。对于委外加工能力,为了提高生产效率与管理质量需要予以细化管理控制,可基于委外加工内容与供应商组合进行分解,分解之后的能力可在批量生产业务下高频次调用。 因此,一个能力域是否需要拆解为能力单元基于如下考虑: 从能力使用角度看,拆解后的能力单元是否支持高频次的调用(比如某种产品的委外)。 从能力建设角度看,拆解后的能力单元的建设管理内容上是否独立有区别(如特定产品、特定供应商、特定主数据)。 跨公司采购是集团公司的供应链管理行为,如果放在集团公司角度,没有拆解的必要,但是如果放在贸易公司视角,则在特定情况下由此必要,这些情况包括: 某种产品的采购批量批次足够大,需要独立管理确保效率质量。 某种产品价格很高、供货周期和风险大,需要独立管理以降低供货风险和库存。 某块国际市场的贸易政策较为特殊(如为规避经济制裁或战争风险做贸易中转),需要制定独立的应对手段。 针对上述情况,可将特定产品或特定市场的跨公司采购作为独立的能力单元拆解出来,并将其它类采购能力合并。
阅读原文:原文链接 点晴模切ERP更多信息:http://moqie.clicksun.cn,联系电话:4001861886 该文章在 2025/3/27 12:53:28 编辑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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