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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中心:必输项,用于指导送货订单发货仓库的所属运营中心。一旦指定了运营中心后,此单据只由所属运营中心运作,货品的出货仓库也只能是指定的运营中心下属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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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单位:必输项,无需手工输入。点击[收货单位]输入框,其下拉列表中系统自动过滤出已下订单未发货的客户名称,在列表中找出收货单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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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合同号:可选项,无需手工输入。点击[订货合同号]输入框,其下拉列表中系统根据所选择的收货单位自动过滤出该客户已下订单未发货的订货合同号,在列表中找出订货合同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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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可选项,无需手工输入。系统根据所选择的订货合同号自动查找出其付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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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联系人:必输项。系统根据所选择的收货单位自动查找出其收货联系人,用户可手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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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必输项。系统根据所选择的收货单位自动查找出其联系电话,用户可手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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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市县:必输项。系统根据所选择的收货单位自动查找出其所在省市县,用户可修改设置:点击[所在省市县]输入框,系统弹出行政区域查询窗口,查找出所在行政区域的位置,然后选中相应的行政区域名称,行政区域查询窗口自动关闭,返回新增送货通知单界面,并且自动带出所选的行政区域名称到[所在省市县]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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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址:必输项。系统根据所选择的收货单位自动查找出其收货地址,用户可手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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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通知单号: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工输入,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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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单总金额:系统会根据送货单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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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摊分扣款额度:系统会根据送货单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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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账上可扣款/赊销额度:系统会根据客户已付预付款额或者已赊销货款额显示,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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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方式:必输项,三个可选项。
A、不记录:系统默认为此项。
B、客户自提:产品无需我方配送,客户方自行来提取。
C、我方配送:选择此项之后,需额外设置运输方式、承运商、运费付款单位、运费总额
其中运费付款单位为可选项,其他三项皆为必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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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到货时间:必输项。
- 需再扣款额度:系统会根据送货单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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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出账上可扣/赊销额度:系统会根据客户已付预付款额或者已赊销货款额显示,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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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编码:必输项,不用手工输入。点击[货品编码]输入框,系统弹出订货合同信息查询窗口
待送货产品基本信息列表中,自动查询出符合默认预设条件的订货单;用户可根据需求,自行设置查询条件,查找出符合条件的订货单。然后选中待送货产品基本信息列表中的某一订货单后,订货合同信息查询窗口自动关闭,返回新增送货单界面,并且自动带出[订单合同号]、[货品编码]、[货品名称]、[计量单位]、[订货数量]、[已作废数量]、[已发货数量]等所选择的订货单的基本资料到送货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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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合同号:系统根据所选的物料所属销售订单合同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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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品名称:系统根据所选的物料基本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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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系统根据所选的物料基本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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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货数量:系统根据所选物料的来源销售订单合同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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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数量:系统根据所选物料的来源销售订单合同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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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货数量:系统根据所选物料的来源销售订单合同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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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下推发货量:系统默认设置,需下推发货量=订货数量-已作废数量-已发货数量,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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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下推量:系统默认设置,本次下推量=需下推发货量(当 需下推发货量<可用库存量 时,本次下推量=可用库存量),用户可手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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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推产品金额:系统默认设置,下推产品金额=本次下推量×单价,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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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款金额:系统根据所选物料的来源销售订单合同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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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再扣款金额:系统根据所选物料的来源销售订单合同信息自动生成,无需手工修改也无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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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送货单明细行的补充说明。如填写产品具体订货要求,例如产品规格、相关说明、用途等。